7月7日,中國消費者協會、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聯合發布暑期消費指示,保障兒童用妝安全。指示中明確指出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“食品級”化妝品。北京商報記者搜索發現,在淘寶等電商平臺,存在多款兒童化妝品在宣傳中使用“食用”“舔”“可入口”等詞匯。業內人士表示,品牌采用擦邊球的做法,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產品的購買力、吸引力。不過隨著監管層面的力度不斷趨嚴,兒童化妝品行業將逐漸走向更為良性的發展。
“食品級”化妝品不存在
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、中國保健協會化妝品發展工作委員會最新發布的暑期消費提示,近期,一些商家在生產化妝品時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產“食品”的原料,就借機稱這樣的化妝品為“食品級”化妝品,暗示家長把這樣的化妝品給兒童使用更安全。“事實上,化妝品和食品是兩種不同類別的產品,依據不同的法規規定,適用不同的產品標準、原料要求、生產條件等,根本不存在所謂的‘食品級’化妝品。”
事實上,關于不存在“食品級”化妝品的說法并不是首次被提出。早在2021年10月18日,國家藥監局發布名為《“食品級”化妝品是對消費者的誤導》的科普文章,強調不存在“食品級”化妝品。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也明確提出,兒童化妝品標簽不得標注“食品級”“可食用”等詞語或者食品有關圖案。
雖然監管層面三令五申,但依然有踩著紅線“賺錢”的企業。北京商報記者搜索發現,電商平臺仍有不少兒童化妝品以“純植物”“純天然”為賣點標榜“可食用”。在戴可思天貓旗艦店內,其兒童唇膏介紹詳情頁上直接宣稱產品含有“五大植萃果油”“不怕寶寶舔”,產品下方的介紹詞條中提到“食用”。萊索兔天貓旗艦店內,在售兒童化妝品套裝的介紹中直接標明其兒童植萃口紅含“食用級色粉”“安心可入口”。童博士母嬰店鋪內在售的一款植物主義口紅,在產品介紹中使用“食用”“安全可舔”等詞匯。Greenlife品牌店鋪在售的一款口紅產品,在介紹詞條中標注了“食用級”“安全無毒”等詞匯。
對于是化妝品卻宣稱可食用的原因,一家銷售宣稱“寶寶可食用”口紅的商家向北京商報記者解釋,之所以標注上述字眼是因為產品為植萃成分安全無毒。另一位商家則表示“可食用”兒童口紅是指“吃飯喝水的時候不用擦”。
此外,北京商報記者就使用相關違禁詞匯進行宣傳的情況對戴可思、萊索兔等進行采訪,但截至發稿未收到回復。
深圳市思其晟公司CEO伍岱麒表示,通常而言,品牌是采用了擦邊球的做法,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產品的購買力、吸引力。往往是產品中含有一些“食品級”原料,會采用突出標注的方式誤導消費者。但如果相關規定禁止使用相關詞匯,而品牌方卻使用禁用詞匯進行宣傳,便是違規行為。
據業內人士透露,目前市面上化妝品為在一定時間內(即保質期內)保持性狀穩定、不腐敗、不變質,或多或少會添加乳化劑、增稠劑、防腐劑等化學添加劑。
可能還是“玩具”
“可食用”的兒童化妝品不僅不能食用,或許還不是化妝品。北京商報記者線下走訪發現,一些宣稱或看似是兒童彩妝的產品,實際卻是按玩具標準生產的。
北京商報記者在北京悠唐購物中心走訪時發現一款擺放在面膜、卸妝水、指甲油等化妝品旁邊的“歐拉兒童玩具指甲貼”。該店店員介紹稱也屬于化妝品。但記者在產品包裝盒中看到,產品執行標準為GB6675.1-2014、GB6675.2-2014、GB6675.3-2014和GB6675.4-2014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》中的兒童用品通用安全要求顯示,上述4項標準均屬于玩具安全類目,并不涉及化妝品。
此外,產品包裝盒顯示“歐拉兒童玩具指甲貼”的制造商為浙江風尚化妝品有限公司。北京商報記者查詢化妝品監管App(國家藥監局官方渠道)發現,上述公司備案的62條化妝品中并無上述產品,且搜索“歐拉兒童玩具指甲貼”也無相關化妝品備案。
線下玩具店內,也有“兒童彩妝類”產品。在北京長楹天街的玩具反斗城中,北京商報記者看到有多款兒童彩妝禮盒,其中一款名為“魔法化妝盒”的產品,涵蓋指甲油等美妝類產品。如果細看,商品只是形似化妝品,產品包裝顯示執行標準為玩具類目,顯著位置標注了“本產品是顏料,不是化妝品,請勿涂于身體部位”。
淘寶中,一款在售的兒童化妝品套裝,涵蓋口紅、指甲油等,產品信息顯示執行標準屬于玩具安全類目。產品的評價中,有消費者直接表示,“我家妹妹涂臉上了,眼睛發炎了”。
中消協也指出,當前一些包括眼影、腮紅、指甲油等組成的“兒童梳妝臺”等產品在市場上十分熱銷。實際上,這類產品很多是由玩具生產企業生產的僅供玩偶等涂飾用的“彩妝玩具”,只按照玩具的生產標準和質檢標準進行生產、檢驗,并未依法在藥監部門完成產品的注冊或備案,不作為兒童化妝品管理。
監管日趨嚴格
近年來隨著生育政策的放開、居民消費能力的提高,兒童化妝品市場規模不斷擴大。
相關數據顯示,2020年兒童彩妝類消費同比增長了300%,兒童護膚類消費同比年增長了250%,“85后”“90后”父母已成為兒童化妝品市場的主力軍。
與此同時,兒童化妝品市場也暴露出諸多問題,除了“食品級”等相關詞匯亂用外,兒童化妝品市場還存在無生產許可證生產兒童化妝品、偽造生產廠名廠址、非法添加激素和抗感染類藥物、售賣的“彩妝玩具”易被當成兒童化妝品等亂象。
基于此,國家層面對于兒童化妝品行業的監管也日漸嚴格。
2022年1月1日起,國家藥監局出臺的《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》正式實施,明確了立法目的、適用范圍、兒童化妝品定義、兒童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主體責任等。同時,也覆蓋注冊備案管理、標簽標識、安全評估、生產經營、上市后監管等全鏈條監管要求,指導注冊人備案人開展兒童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。
2021年12月,國家藥監局推出兒童化妝品“小金盾”標志,自2022年5月1日起,申請注冊或者進行備案的兒童化妝品,必須標注“小金盾”標志。
此外,國家藥監局也相繼發布了“勿將玩具當兒童化妝品使用”“正確認識兒童化妝品標志‘小金盾’”等科普文件進一步規范兒童化妝品市場的發展。
快消行業新零售專家鮑躍忠表示,兒童化妝品是一個較為特殊的行業領域,逐漸嚴格的監管更有利于保護消費者權益,特別是保護兒童的安全消費。“對于兒童類化妝品的嚴格限制及提高行業準入門檻,能促進行業的加速洗牌。尤其對于一些不能保證產品品質的中小兒童化妝品企業而言,更應該嚴格控制其對兒童化妝品領域的介入,這樣才能對行業的安全發展、良性發展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。”